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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2017年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3:28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帮助发展对象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学校党校拟举办2017年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现将专题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未参加党校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9月22-24日(具体课程安排另通知)。

三、培训地点

博智楼7100学术报告厅。

四、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

2.报名方法。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参训学员名单(附件1),于9月8日12:00前将参训学员名单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厚德楼4014),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zhb@ctbu.edu.cn。

五、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3

六、考核与评优

1.培训考核总成绩由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考勤情况、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占20%,考勤情况占10%,结业考试成绩占70%。

2.参训学员在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填写《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17年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2)。

3.参训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考试不及格或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

4.培训班结业时,根据参训学员总评成绩和现实表现,按参训学员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七、注意事项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核,填写《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对象备案表》,报学校党委备案。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要求做好发展对象的备案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党校办公室报送参训学员名单。

2.参训学员名单确定后,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发展对象认真自学参考资料的内容(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培训小组,培训小组要组织发展对象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附件5),引导他们在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接受教育、锤炼党性。每人至少撰写1篇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的契机,对发展对象逐个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帮助其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对发展对象逐一谈心谈话,加强对入党动机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纯正入党动机,并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联系人:崔智勇;电话:62769336;邮箱:zzhb@ctbu.edu.cn

附件:1.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17年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名册

2.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17年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3.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教学大纲

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学习参考资料

5.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实践活动登记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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