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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胡思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6:12  

校内各部门:

收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创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通知》(渝教人发〔2017〕19号)文件,现将我校申报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市教委将在专家推荐、人才项目、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予以优先和倾斜。

学校将对教育部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在拓宽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先进事迹重要指标精神,认真组织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

请于2017年9月21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团队主要业绩和事迹的印证材料(一式一份)、反映团队工作学习活动情况的图片3-5张,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胡思成,62768208,邮箱:416146832@qq.com

附件: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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