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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委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

来源:纪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程东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6:08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优异的作风建设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渝纪发〔2017〕20号)精神和驻市教委纪检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党委常委会、纪委委员会以及中层干部大会上,向党委常委、纪委委员和全体中层干部传达市纪委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重庆市委实施意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推进关键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多渠道、全覆盖开展对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宣传教育

加大对上级纪委对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校园氛围。通过学校公告、纪检部门网页、QQ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全校师生员工传达上级文件,宣传、部署落实我校对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检查方案,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提醒广大领导干部,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三、基层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节假日期间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并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方案,认真在本部门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部门员工在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立足于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大局,对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在国庆中秋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履行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举报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部门员工的教育引导情况,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专项整治和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的自查等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基层党组织加强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自查统计表》,形成本部门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于10月9日9:00前报学校纪委(邮箱:jiwei@ctbu.edu.cn)。对发现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要及时给予提醒、制止并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四、学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1.学校纪委成立国庆中秋作风建设督查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担任副组长,在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作风督查力度。

2.学校纪委严格执行假期加值班制度,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网络举报、来电等方式,对国庆中秋期间发现的我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方面的线索进行反映,学校纪委将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举报邮箱:xfjb@ctbu.edu.cn

举报电话: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基层党组织加强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自查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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