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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第八批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胡思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7日 17:53  

校内各部门: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87号)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第八批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我校中青年教师。

(二)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长期坚持教学科研一线,近3年独立讲授两门以上本、专科课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学生评价好。

3.基础研究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创造精神,具备开展本学科专业领域科研工作基础,具有发展潜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18年1月1日),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普通本科院校推荐人选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1部及以上。

2.主持或主研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排序前四),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市级及以上高校教师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6名,各二级单位限额推荐1人。

四、支持措施

(一)向入选者颁发“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二)对获得“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的,市教委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参加理论培训、访学研修,在教学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资助,支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和承担校级教师培训任务。

五、推荐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

各二级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教师进行申报,也可提名推荐,应着重在取得突出业绩的中青年教师中推荐。

(二)专家评审

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学校组成专家评审组,按评选条件,根据候选人能力、水平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专家建议人选。

(三)学校审定、公示、上报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教委。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书》(附件1)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件,其中一份附重要印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

2.《重庆市第七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一份及电子件。

(二)报送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厚德楼人事处5011办公室。

2、报送时间:2018年4月19日之前。

3、电子邮件发送地址:416146832@qq.com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书

2.重庆市第八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联系人:胡思成

联系电话:62768208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 教务处

201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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