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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张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7:00  

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6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新一批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师表。

(二)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1年以上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海外应聘者应担任与教授相当职务。

(四)胜任核心专业课程讲授任务。

(五)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在创新性研究方面取得代表性成果。作为第一作者,近三年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国内应聘者应主持有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六)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七)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八)身体健康。

(九)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等学校工作6个月以上,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不少于60学时,面向学生开展学术讲座每学年不少于4次。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

已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的不再参评。

二、聘用待遇

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三、岗位职责

(一)聘任岗位主要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2、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3、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4、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5、完成任期任务。

(二)任期目标

任期内须完成与设岗学科高度相关的教学、科研任务,积极为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服务。具体任务由设岗学科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交所在部门初审。

(二)所在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并提出是否推荐的初步意见。重点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同时提交初步商定的聘期职责及考核要求。

(三)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四)学校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五)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于2018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人《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各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套交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校外应聘人员请直接与人事处张老师联系。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23-62769245

电子邮箱:rcyj@ctbu.edu.cn

附件:渝教人发〔2018〕26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内含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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