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江北金源路62号经济适用房如需上市交易,必须由学校开具同意出售证明。由于该证明的签字审批及盖章过程需要学校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核,寒假期间无法保证每个部门相关人员均同时在校值班,故寒假期间(2019年1月21日—2月21日)暂停办理住房出售证明,恢复办理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资产管理处房产科
2019年1月17日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更换办公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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