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财务处关于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责任编辑:马玉姣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42  

各位老师:

寒假在即,为方便您们寒假期间办理账务报销事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互转告。

一、 寒假期间值班说明

1.由于实施政府新会计制度,改变核算体系并将对核算软件进行升级,值班期间不对外办理报销,只办理紧急事项。

2.值班人员安排如下:坐班时间上午9:00-11:40

二、税票及发票开具

1、寒假值班期间可处理应急借款、对外开具税票和开具财政资金往来票据等业务;

2、开发票所需基本信息:

(1)组织机构代码证:74287488-2

(2)重庆工商大学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

户名:重庆工商大学

账号:3100027609024907533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行号:102653005001

衷心感谢大家对财务处工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祝全体老师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财务处

2019年1月17日

附:关于公务出差购买机票的注意事项

近来在差旅费报销中部分教职工出差乘坐飞机,没有打印“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见附件1),而是使用****旅行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的内容为“旅游服务*代订机票款”等(见附件2)。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14号)的要求,出差乘坐飞机的,优先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上购买机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公务行”购买机票。

财务处温馨提示:出差乘坐飞机的,按要求优先从上述两个渠道购买机票。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上述渠道购买的,首选航空公司官网或拨打航空公司客服电话购买机票,报销时必须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得以其他票据代替。选择在携程、去哪儿网、艺龙等网站购买机票时请注意勾选购买项目,除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据可以据实报销外,其他由各网站提供的带有“旅游服务”的票据不予报销。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校内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寒假暂停办理江北经济适用房出售证明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