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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重庆市和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马玉姣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4:52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07号)、《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拟开展“2019年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和“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符合新时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理念,致力于解决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二、立项范围与研究年限

(一)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按《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规定的范围立项,一般项目可自行选题。

(二)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3年。

三、项目类别

(一)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须为我校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项目研究的能力,身体健康,项目在研期间在岗,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截止2019年5月17日,市级、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

(三)项目主持人当年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限1项,参加或在研研究生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重点项目主持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

(五)重大项目主持人,应为具有正高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五、申报程序

(一)学校按照“择优立项、服务发展、培育成果”的原则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核定”的程序,开展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其中评审出的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重庆市研究生教改项目评审。

(二)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积极组织有关工作,学校将本项工作的组织和立项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之中。

六、经费资助

(一)学校对确定立项的校级项目按《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124号)给予经费资助。

(二)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 1.5万元。

七、材料提交

(一)《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文件5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张**重庆****研究”)。

(二)《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三)请各培养单位(部门)统一汇总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研究生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八、截止时间

各培养单位报送最后纸质和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报送地点:厚德楼7003办公室,电话:62769126。所有电子档发送到:27815730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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