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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内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社科处、科技处   责任编辑:马玉姣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6:15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学校决定对超期未完成的校内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02-2013年学校批准立项的至今仍未结项的校内科研项目,包括年度立项项目、专项项目、委托项目、科研启动费项目等。

二、清理要求

1.属清理范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2019年6月14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材料申请结题。

2.未按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清理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内科研项目。

3.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直接做撤项处理,学校将追回已拨经费。

三、组织工作

1.本次项目清理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照未结项项目清单(另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包括已退休人员),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校内科研项目清理全覆盖,无一遗漏。

2.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校内科研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基础上,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提交材料及装订要求》(附件2)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按照《重庆工商大学院系科研管理若干规定》(重工商大〔2005〕326号)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成果评审合格者方可报送社科处、科技处申请结项。

四、材料报送

课题组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书》;

2.《项目申报书》(复印件,科研启动费项目报送已签字盖章的版本);

3.立项通知或《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科研启动费项目无需报送此项材料);

4.课题成果简介(500字以内);

5.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报送原件;论文报送复印件,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6.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7.专家评审意见表。

具体制作装订要求详见《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须知》,结题材料需提交一式2套。出版的著作单独提交1册,无需装订到结项材料中。

提交结项材料时,项目负责人同时还需填报《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目录》1份,无需装订到结项材料中。

上述材料请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上张贴《袋装材料清单》(见附件5)。

请二级单位对清理项目结项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完善专家评审程序后,填报《校内科研项目清理汇总表》(另发),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送至社科处、科技处。《校内科研项目清理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到社科处、科技处邮箱。

社科处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科技处联系电话:62769787 电子邮箱:ctbukyckjk@126.com

附件:

1.结题报告书

2.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提交材料及装订要求

3.校内科研项目专家(个人)评审意见表

4.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目录

5.袋装材料清单(请张贴于材料袋)

社科处、科技处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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