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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市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教学研究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4:54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16〕12号)(见附件1)和《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201号)(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市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针对我市、我校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遴选一批研究项目,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鼓励创新。紧密结合我市、我校高等教育的实际,鼓励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

(二)注重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整合。新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充分体现继承性,积极消化、吸收、应用和整合、集成、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提倡各学院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跨学科、跨学校及校企联合研究。

(四)突出重点。重点资助覆盖面广、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鼓励各学院集中优势力量,选择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攻关研究,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立项内容与范围

(一)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高等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

(二)教学内容及手段改革与实践。主要是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教学范式改革,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推广和应用教改方案、教研成果、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课题。

(三)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不同类别学科教育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方案等。

(四)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信息化建设等。

特别说明:申报项目缺乏创新,属于低水平重复申报的将不予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在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时,应认真学习和传达《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申报,申报人条件及经费投入须符合该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向学校申报教改项目。与我校合作办学机构和校外教学基地单位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可与我校教师、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联合申报(我校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

(三)截止2016年5月30日市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市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没有结题的不能申报校级教改项目。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及其它社科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只有2人以下(含2人)申报的教改项目或单独以课件制作申报的教改项目,不予立项。

(四)本次采取统一申报,统一评选,分类立项的办法进行。所有申报书均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学校统一评选,符合推市级项目的将作为重庆市教改项目进行推荐,不符合市级要求而符合校级要求的列为校级教改项目,不重复立项。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各项目组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文件五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张××-××××××;”)。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

3.请各学院(部门)统一汇总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截止时间。各学院最后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厚德楼2003,电话:62769240)所有电子档发送到:6485938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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