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8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内涵定位
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重点聚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技术布局、技术选择、技术路径等技术预见研究,或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展与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商业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体制机制等制度创新研究,着力强化决策咨询服务。
二、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2018年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包括技术预见类项目和制度创新类项目,申报主体以新型智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为主,资助强度为每项1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予以支持。其中,制度创新类项目须有决策部门推荐意见或与决策部门联合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考核目标
(一)技术预见类项目
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重点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产业技术预测、产业技术布局、关键技术选择、产业技术路径等研究。
原则上不支持技术预见理论和方法研究,重在分析研究全市重点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方向的基础上,提出技术发展对策和建议,形成的产业技术发展规划、技术预见报告、产业技术路线图等成果方案面向全社会公开。
考核目标:产业技术发展规划、技术预见报告、产业技术路线图等。
(二)制度创新类项目
制度创新类项目应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开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激励政策、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等制度创新研究。鼓励新型智库和决策需求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研究。
考核目标:决策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决策(文件)采用、参政议政等。
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半年至一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研究机构进行申报。
(二)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要求,并且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四)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加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六、申报程序
(一)预填《申报书》
即日起项目申请人可预填《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制度创新类项目的,应寻求有关决策部门推荐或联合申报。《申报书》中“申报单位信息”由“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自动提取,预填《申报书》时可以不填写此栏。
(二)注册账户或更新已有账户的个人信息
本批项目须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自即日起,申报者(近几年新进教师)可登陆该系统进行申报帐户注册。若系统提示申报者身份证号码已注册,说明申请者在该系统已有账户,请回忆注册的账户、密码,或按系统提示找回密码登陆。
在该系统已有帐户的申报者,请登陆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从本市其他单位调入我校的教师,若在原单位已注册申报账户,请务必变更所在单位信息)。
对于账户注册或或已有账户的信息更新,科研处工作人员会适时进行集中审核,申报者无须专此联系。账户信息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可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在账户注册或已有账户登陆方面若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实名申请加入社科处项目申报QQ群(群号:707909313),留言咨询。
(三)网上申报
申请人预填的《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定稿后,即可登陆“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于3月5日前提交学校审核。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集中审核
3月6日—3月7日,社科处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集中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至市科委。
(五)在线打印、提交《申报书》纸质版
3月8日—3月9日,申报者进入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有数字指纹编码标志的《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条码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件有效)一式2份,完善各项签章(参与人签字;项目推荐或合作单位需盖章)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注:若有附件材料,附件为非必备项)交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3月9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社科处(申报材料要装袋提交,材料袋上请张贴《申报书》封面),逾期恕不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提交前请务必仔细预览并确认无误。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申报书纸质件必须从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打印、自动生成数字指纹,否则不予受理。
(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不受理未通过网上申报或者未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
(四)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社科处联系电话:62769030
相关QQ群号:707909313(请实名申请)
社科处电子邮件:ctbukyc@126.com
附件: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
社科处
2018年2月6日
附件:
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