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63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科技创新成就可以参考以下要求进行筛选和提炼:
(一)重大科学前沿创新。主要指创新性地解决了重大科学问题或创新了研究领域(方向)。
(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主要指突破了行业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或系统解决方案、开辟新领域的变革性技术或颠覆性技术。
(三)显著效益成果转化。主要指成功实施了重大成果转移转化,取得巨大社会经济效益或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四)特殊意义标志事件(人物)。主要指推动高校科技改革进程、触发高校科技创新观念更新或促成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关键性、标志性事件或人物。
二、推荐数量和方式
市教委对各高校施行限额推荐,学校可推荐2项。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8月10日(星期三)前填报《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附件2)和《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清单》(附件3),纸质版材料请报送到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ctbukyckjk@126.com。
附件:
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63号)
2.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
3.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清单
科技处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doc
附件3 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