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马玉姣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38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学技术局启动了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核心且在2016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期间在重庆注册成立的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熟悉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应用、市场营销和创业投资等方面的人员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对其拟开发的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有明确的融资计划和融资规模,商业模式清晰。

(二)企业内部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有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的在重庆注册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企业技术研发骨干力量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已开发的产品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为所在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所在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的相关研发平台;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创新创业团队所在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技术研发骨干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1项及以上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通过为合作单位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使其在产品质量、营销收入、税收贡献等方面大幅提高。

(四)其他行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在现代服务业、教育、文化等其他行业领域内创新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在重庆注册法人单位。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骨干成员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1项及以上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不同于已有商业模式的核心运营管理经验和体制机制。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今年创新创业团队由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党委组织部门,以及相关市级部门和行业协会择优差额推荐,并优先推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集成电路等领域团队。

在渝高等学校(含部属高校)。由市教委负责推荐,主要推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名额不超过15个。市教委对学校限额申报,推荐名额1个。

三、支持措施

(一)对认定的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每个给予财政经费补助不超过30万元,支持团队开展后续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

(二)入选创新创业团队享受知识信用价值叠加传统商业信用价值的“X+1”综合授信征信改革支持。

(三)入选创新创业团队享受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创新创业政策支持。

四、学校申报安排和要求

(一)申报流程

1、二级单位申报。校内各单位根据遴选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组织申报推荐。

2、学校评审、推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学校组织市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确定推荐团队名单,报市教委。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团队严格按照各自申报渠道,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件。各团队只能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四个团队类型中的一个类别。已入选支持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今年不再申报,不得以变换团队或项目名称或以更换团队成员的形式进行重复申报。

2、市教委评审通过后,再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网上申报简要流程如下:1.选择计划类别:科技人才专项。2.选择项目类别:在专项中对应选择“创新创业示范团队”。

此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5日,10月31日开始受理网上申报,11月25日17时关闭网上申报系统。

3、学校对各二级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推荐的团队数部超过2个。

4、 请校内二级单位抓紧组织申报和初审遴选,务必于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时前,统一将团队申报书及附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厚德楼7010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ctbukyckjk@126.com.

附件:1.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推荐汇总表

2.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书


科技处

2018年11月2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本学期第二次教学工作例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