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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纪念首个“宪法日”

来源:宣传部   责任编辑:郑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5日 14: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能否得到尊重和切实执行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息息相关。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宪法日”的设立,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一个全民的宪法意识教育日、普及日和深化日。  

重庆工商大学在第一个“宪法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纪念活动:学校党委宣传部专门在师生中征集和编发了新闻稿件,在学校广播台和电视台连续播出;学校不仅为师生购发了一批宪法单行读本,还专门购买、设计和喷绘了有关宣传宪法、纪念首个宪法日的海报写真,在校园人流密集处的橱窗进行张贴宣传;学校还于2014年12月4日当天在主要行政楼和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的LED屛滚动播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和“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等条幅标语。  

学校各二级学院也纷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宪法日”主题活动。法学院组织师生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举办了与宪法有关的学术讲座和报告,并组织师生走出校园,进入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对社区居民进行尊重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宣传。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师生们一起学习宪法后,手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承诺永远忠于祖国,维护宪法权威,遵纪守法,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商务策划学院等学院也结合学生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宪法日”纪念活动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发布“宪法日”宣传标语  

 

学校发布“宪法日”宣传标语  

 

法学院师生进社区咨询与普法宣讲现场  

 

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首个“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  

 

师生手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  

 

商务策划学院开展 “宪法日”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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