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七批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1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七批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我校中青年教师。
(二)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家称号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遵循教学科研规律,长期坚持教学科研一线,教学科研水平高,学生评价好,连续2年学生评教分数在90分以上。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在科研方面作出一定贡献,具有发展潜力。
4.近3年独立讲授两门以上本、专科课程。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16年1月1日),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1部及以上,质量较高。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序前四),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市级高校教师培训或本校教师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6名,各二级单位限额推荐1人。
四、支持措施
(一)向入选“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颁发证书。
(二)对获得“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的,市教委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我校给予1:1配套奖励。
(三)学校优先安排参加理论培训、访学研修,支持开展慕课教学、公开课研究、承担校级教师培训等工作。
五、推荐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3月8日—3月14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教师进行申报,也可提名推荐,应着重在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教师中推荐。
(二)专家评审(3月15日—3月21日)
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学校组成专家评审组,按评选条件,根据候选人能力、水平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专家建议人选。
(三)学校审定、公示、上报(3月22日—4月10日)
经校长办公会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教委。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书》(附件1)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件,其中一份附重要印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
2.《重庆市第七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一份及电子件。
(二)报送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厚德楼人事处5011办公室。
2、报送时间:2016年3月14日之前。
3、电子邮件发送地址:416146832@qq.com。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书
2.重庆市第七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联系人:胡思成
联系电话:62768208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