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之优秀教师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资格审查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奖励名单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21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21日以前向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反映。纪委(监察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纪委(监察处):62769042 62769372
人事处: 62768208
附件:2016年“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奖励名单公示
人事处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