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第三批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4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1月1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教师。
二、资助项目
(一)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创新创业应用型项目,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项目。
申报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在国家、省(部)级研究计划中已经立项的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
(三)承担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尚未结题的,暂不予推荐。
三、资助名额
全市资助名额为66名,我校推荐名额为4名。
四、资助经费
(一)资助周期为两年。
(二)按自然科学类项目3万元∕年,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1万元∕年予以经费资助。
(三)学校提供1:1的配套经费。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报所在部门审核。请各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和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二)资格审查。各部门对照上述条件和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申报人员,并签署推荐意见,报人事处专技科。
(三)专家评审。学校汇总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申报资助条件的人选及项目进行限额遴选推荐。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于2016年9月27日12点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厚德楼501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书》(附件1)及主要印证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
电子邮箱:87534573@qq.com
七、有关要求
“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是加强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助推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的重要途径,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
2.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联系电话:62768208
人 事 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