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第三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41号)通知精神,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资助条件的人选及其项目进行遴选,经9月30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推荐李晓丹、肖轶、邓若伊、黄潇等4名青年骨干教师为第三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候选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30日-10月8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8日以前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62768208
人事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