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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重庆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师资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0:29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师资库入库专家的通知》(渝教高发〔2016〕55号)精神,重庆市教委决定以社会聘任形式,遴选一批行业企业专家担任高校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组建重庆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师资库。为做好我校相关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业务能力的技术技能专家。

2.在社会上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各领域创业成功者、企业家。

3.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企业高管。

4.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管理者。

5.知名风险投资公司或机构的负责人。

二、入选条件

1.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或创新创业成功经验,在本行业和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度。

2.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有意愿并能够从事高校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教学工作或者指导工作。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创新创业教学经历或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1.参与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2.积极开办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讲座,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和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3.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任教师;

4.可参加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授课,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工作、教学交流活动;

5.参与组织高校创新创业论坛。

四、推荐办法

请各学院(含创业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开放申报、自愿申请、单位推荐、专家审核”的程序,从聘用的实务导师中推荐候选人,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人。各学院推荐人选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后,再以重庆工商大学名义推荐给重庆市教委进行筛选审核。

市教委将建立师资库信息管理平台,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为两年。市教委和受聘高校将对入库教师按学年考核,结合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整充实。

五、其它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荐人选不仅要有创新创业教育通识教师,还要尽量覆盖主干专业,在推荐报送材料时务必仔细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各学院请于2016年10月26日前将申报人填写的《重庆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师资库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和《重庆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师资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6005,联系电话:6276913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邮箱:panyin@ctbu.edu.cn)同时报送。

附件:

1. 重庆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师资库推荐表.docx

2. 重庆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师资库推荐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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