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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莫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15:43  

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相关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要求,决定对我校承担的在研2011—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并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交检查报告。现将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承担的、目前在研的2011——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及主持人详见下表)。

2016年度项目不列入今年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目前正在开展逾期项目清理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结题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

1、2011-2012年度项目属限期督办结项项目,请该类项目主持人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并做好结项准备,确保于2016年12月10日学校年度报告上报前提交鉴定材料。

2、对于进展缓慢且已逾期的项目(主要指2013年度项目,少数已获准延期结项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综合报告中说明逾期原因,同时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申请延期至2017年3月完成,并务必保证于2017年3月底前报送鉴定材料。

3、2014年度项目多数将于2017年达到预定的完成时间(部分项目将于今年底达到预定结题时间)。请该类项目主持人做好结项准备,确保按时提交鉴定材料。

(二)检查项目研究成果质量

包括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阶段性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还要重点检查各项目是否按照《立项通知书》和《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通知》要求向《成果要报》及“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投稿

西部项目的检查要突出对服务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优势学科建设的项目的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并推介高质量成果,引导建立健全通过项目研究促进人才培养的良好机制。

阶段性成果如属于以下情况的,须在《中期检查表》中注明:①发表在CSSCI、SSCI、SCI、EI等来源期刊上;②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等转载;③刊发于《成果要报》等重要内参;④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得到相关领导批示;⑤成果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上报(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择优进行宣传推介)。

(三)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检查报告中详细汇报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汇报:(1)是否执行经费预算;(2)是否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经费;(3)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

(四)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

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对进展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握,一般不予同意。

(五)梳理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各承担项目二级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采取中期成果发布会、项目进展报告会、专家咨询会和同行专家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检查工作,提高项目检查的有效性,扩大项目的影响力。各学院(平台)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项目检查结果(包括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公开接受监督。

12月份,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将以电话、走访、小型会议交流等方式抽查项目执行情况。

检查工作结束后,请项目负责人填报如下材料:

2011、2012、2013年度项目,请填报如下材料

1、《年度综合报告》(格式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版;

2、2011、2012年度项目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

3、已逾期项目请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版,申请延期至2017年3月完成,并务必保证于2017年3月底前报送鉴定材料;同时按照相应的变更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延期情况登记表》(只需提交电子版)。

(二)2014年度项目,请填报如下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修订)》(附件1)一式2份及电子版;

2、《年度综合报告》(格式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版;

3、若需提出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请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同时按照相应的变更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延期情况登记表》(只需提交电子版)。

(三)2015年度项目,请填报如下材料

1、填报《年度综合报告》(格式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版;

2、若需提出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请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同时按照相应的变更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延期情况登记表》(只需提交电子版)。

(四)2016年度项目

若需提出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请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同时按照相应的变更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延期情况登记表》(只需提交电子版)。

(五)承担项目的二级单位

请各承担项目的学院、平台填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连同上述课题组的提交材料,于2016年11月21日前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

上述表格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莫溦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社科处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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