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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二级单位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评估办   责任编辑:丁杨   作者:评估办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3日 10:59  

校内各单位:

经2016年11月2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二级单位年度考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评方案

2016年年度考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二级单位年度考评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6〕32号)文件进行。

二、考评工作组织

2016年年度考评工作在学校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评估与督导办公室进行总体协调和组织,教学单位由党总支(分党委)书记牵头(未设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的单位由行政负责人牵头),党政管理部门、教辅机构、科研机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实施本单位年度考评工作。监察处负责监督年度考评工作全过程。

三、材料提交

(一)各单位的加减分与专项奖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附件1、2)、PPT汇报材料电子文档、各有关管理部门对其他单位的加减分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11月21日下午5:30前提交到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二)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分别负责填报2016年度转型升位时期主要数据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并于2016年11月14日下午5:30前提交到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四、PPT汇报

各单位PPT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汇报内容为(2016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含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2017年重点工作思考,并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处、室务会)讨论决定。

PPT汇报在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五、考评评分

(一)服务专项评分。服务专项考评按党政管理部门、教辅机构服务专项考评体系进行(附件3)。服务专项评分使用评估工作系统“服务考评”电子系统进行评分。各单位牵头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参与“服务专项”考评的评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系统对党政管理和教辅机构进行服务专项评分。

(二)综合评分。在听取各单位PPT汇报后,由牵头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讨论,逐项评分后,各单位牵头人在综合评分表上签字盖章密封,于PPT汇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到监察处。

(三)各考评主体评分应客观、公正,并负责对考评对象的评分提供依据和合理的解释。为避免评分差异过大,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建议评分范围为60~100分之间,不能出现所有单位分数相同的情况。

(四)各考评主体不给本单位评分。

六、评分统计和奖项评审

(一)评估与督导办公室负责对评分进行汇总统计。

(二)评估与督导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加减分情况进行审核。

(三)评估与督导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专项奖进行初审,确定建议名单。

(四)评估与督导办公室将考评结果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

(五)公示考评结果,发布年度考评结果文件。

评估与督导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电话:8449;

邮箱pgb@ctbu.edu.cn。

七、其它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年度考评工作。

(二)各考评主体可通过校园内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党政办)查看被考评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考评主体必要时可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走访和考察。

(三)因个别单位存在特殊情况,部分指标不评分(附件4),该单位的综合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二级单位年度考评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6〕3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年度考评加(减)分申报表

2.2016年年度考评专项奖申报表

3.党政管理部门、教辅机构服务专项考评体系

4.个别单位不评分指标情况

2016年11月3日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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