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参保的同学:
一、大学生参保工作已经完成,各位同学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校医院门诊就诊及在重庆市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二、凡于2016年9月1日—2016年11月23日期间在我校校医院就诊的同学,请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9日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和手工发票到南岸校区校医院进行报销。
三、凡于2016年11月24日前住院的同学请到相关医院办理报销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重庆市内住院的同学请到就诊医院办理;
2.重庆市外住院的同学请到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办理,需提供的报销资料为:
(1)就医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原件的发票(收据)和出院证;
(2)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和医院级别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或者重庆市外住院的同学需先到校医院白老师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
请相互转告,谢谢!
重庆工商大学后勤集团校医院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