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支持鼓励教职工赴国(境)外访学培训,请各单位按照学校访学培训有关要求,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报送本部门年度访学培训需求。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来校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高访学者不受年龄限制,其他访学项目按照国家、重庆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派出年份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工作表现良好,完成相应岗位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为人师表,公道正派;近五年无公费资助出国访学(六个月及以上)经历;符合国家有关国(境)外访学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名额
本次国外访学需求申报不设名额限制,二级单位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申报者工作表现、已经具备的访学条件、发展需求等择优排序推荐。
三、相关说明
1.各部门需在汇总表中同时报送本部门2018、2019年预期派出的人数,以便全校统筹安排。
2.本次申报的国(境)外访学项目包括国家留基委相关项目、重庆市双语教学项目以及学校组织的项目(访学时间为6个月及以上)。学校组织的项目将优先支持有过在2017年申报国家或重庆市组织的相关访学项目的人员。
3.为帮助有访学需求的教职工提升外语水平,学校拟开设教师英语水平培训班,申报者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出需求。
4.经学校同意派出的访学人员,视同完成教学工作量或管理工作任务,访学经费资助及过程管理和效果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工商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及二级单位、学校审批同意派出的其他要求执行。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者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在2016年12月12日前向所在部门提交,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2017年国(境)外访学需求汇总表》,以“二级单位名称+国(境)外访学需求”命名邮件名, 将上述表格电子档发送到1092897389@qq.com ,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档送至厚德楼5011办公室(联系人:甘老师,电话:62768208)。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7年国(境)外访学需求申报表
附件2-2017年国(境)外访学需求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