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同意并排序推荐,2017年1月3日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学校拟批准林新竹等同志2017年的学历学位教育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4-6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2017年1月6日以前向监察处、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署真实联系方式。
监察处:62769042
人事处:62768208
附件:2017年学历教育计划公示名单
人事处
2017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国(境)外访学培训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召开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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