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员。根据上级党组织对我校组织发展工作的指导性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现下达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分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计划,请按计划培养和发展党员。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见附件。
二、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发展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重点发展大二、大三、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二年级中的优秀学生,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和合理分布。
三、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重工商大委〔2015〕63号)、《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学生党员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重工商大委〔2013〕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学生党员素质提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骨干、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作为培养、发展的重中之重。
五、为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发展材料能在毕业前按期完成党委审批和档案交接工作,2017届毕业生转正工作在2017年4月28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同时,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2017年4—6月不开展毕业学生发展党员工作,5月、6月不开展大三学生和研二年级(专业硕士研一年级)学生党员接收工作。
六、请各基层党组织合理安排发展党员的时间,尽量避免集中在某个月份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党员
指导性计划表(学生)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