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五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下简称“优质课程”)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选范围
申报及评选范围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已纳入前四批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体现继承性、创造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具有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
(二)申报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教学大纲、教材或其它教学材料,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成果。
(三)申报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四)支撑申报课程的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原则上应是开课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一般应为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研究生以上的课程。
(五)申报课程资源应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必修课程提供资源共享。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
(六)申报课程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实效。
(七)申报单位重视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到位。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按照市教委要求,按照“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向市教委推荐申报。
(二)申报课程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一式3份。各培养单位填报《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立项汇总表》一式1份。
(二)申报课程相关的附件材料一式1份:
1.课程教学大纲;
2.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纸制材料可为复印件,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跨校合作共建课程的申报课程,我校只受理牵头单位为我校的申报材料。
四、评审及立项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优质课程”建议名单经审查后上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市教委批准立项。市属高校的优质课程建设经费,市级财政按每门2万元/年划拨。
我校被批准立项的“优质课程”须填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计划任务书》,作为建设实施和检查验收的依据。学校按照《意见》的规定提供1:1配套经费和相关条件,组织建设和管理,督促建设任务的完成。
五、申报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厚德楼70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5214079@qq.com。
学校于5月16日至5月22日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优秀课程参加市级评审。
学校评审后遴选出的优秀课程,于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厚德楼70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5214079@qq.com。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