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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市第六批首席专家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甘宇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 11:15  

校内各部门:

接重庆市教委转发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六批首席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0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重庆市第六批设置10个首席专家工作室。)

二、第六批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条件(具体见附件1)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

3.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者入选重庆市人才培养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且担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SCI三区及以上学术刊物副主编、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在系列性国际学术会议担任主席或副主席者。

4.是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不含柔性引进人员),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水平。

5.在本学科、本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6.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自然科学领域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得转化效益达1亿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级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自主申报和部门推荐。请符合条件的我校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报所在部门审核后报送。请各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和条件,积极鼓励和推荐所在部门或校内其他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二)资格审查。各部门请对照上述条件和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申报人员,并签署推荐意见,报人事处专技科。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和投票推荐。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附件1中下载)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件;

(二)装订成册的成果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所有科研获奖证明复印件,部分重要学术著作、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专利成果证明复印件,申请表第四项中涉及的印证材料;

3.其他重要成果的证明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因上级部门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要求紧迫,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5:00前报人事处专技科。

联 系 人:胡老师、甘老师

联系电话:62768208

电子邮箱:87534573@qq.com(请以“姓名+首席专家工作室”命名邮件和附件)

附件: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六批首席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09号)

2.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3〕233号)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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