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校级评比表彰活动,维护各项评优评奖活动的公平性、权威性,充分发挥评优评奖的激励作用,根据学校安排,拟集中性开展校级评比表彰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所有以“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重庆工商大学”名义举办并加盖“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重庆工商大学”印章的评优评奖和各类竞赛活动。
二、清理原则
按照“全面清理、严格审核、努力精简、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
三、工作程序
(一)单位开展自查。各单位(部门、学院、平台等)对本单位牵头或负责的校级评比表彰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按附表要求内容,详细列出本部门主办或承办的所有校级评比表彰项目、评奖依据、标准办法、所需经费等。
(二)报送自查情况。结合自查情况,各单位认真填报《重庆工商大学校级评比表彰清理统计表》,并从合理性角度,对清理出来的评比表彰项目提出自查整改意见(保留、整改和撤销)。其中,对于自查后认为需保留或整改的评比表彰,请提供批准文件依据(上级单位文件、校级文件、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纪要),并说明理由,需整改的请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三)学校进行核查。学校党政办公室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登记表,特别是拟保留项目,逐项进行甄别分析和审核,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审核意见,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以后,原则上只有学校确认后的校级奖励证书才能加盖“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或“重庆工商大学”印章。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重庆工商大学校级评比表彰清理统计表》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其中,纸质表格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交厚德楼4003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党政办邮箱。
联系电话:62769672
党政办邮箱地址:poffice@ctb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校级评比表彰项目清理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