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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财务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12:20  

一、报账时间安排

1.本年报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由于财政局对核算要求调整2018年具体对外报账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做好安排(特别是个人收入申报)。不对外报账期间可处理紧急事项急需开支的情况;

2.由于年终报销单据太多,为及时处理报销单据,本年投递式报销单据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2月16日-22日请报销人自行到财务报账大厅现场报销;

3.本年学生网上缴费关闭时间为12月15日,明年开启时间为1月9日;

二、未还清借款的教职工尽快完清冲账手续。财务处从2017年起不再发放催款通知,请教职工自行查询借款情况,网上查询路径:财务信息平台----财务系统----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个人往来款。如果查询数据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请尽快与会计科联系。

三、票据作为办理完毕经济事项的重要证明,必须真实且与所报销事项相关,其报销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以票据上记载时间为准计算,市外差旅费报销时间为半年,市内差旅费报销时间为3个月)。

四、预算经费的结转说明

1.日常经费年末结余转入部门负责人基金;

2.专项实行零基预算,结余归零;对未办理完结的项目可纳入下一年度重新进行预算安排;

3.对于重点学科项目经费、科研项目经费、教材建设项目经费、留学生专项经费、各类经费承包单位的经费,以及从外单位取得的各种赞助经费不实行零基预算,按有关部门管理要求进行经费预算管理。

财务处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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