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0:19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重工商大委〔2017〕58号)和《重庆工商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重工商大委组〔2017〕39号)等文件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为了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17年12月25日以前。可与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合并进行。

二、参与人员

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党员。根据情况可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三、工作程序

1.会前准备。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面向党员和师生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既讲自己问题,又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

2.对照检查。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进行党性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明确整改重点,并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4.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并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2.支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会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向分党委(党总支)作出书面报告,对意见和建议要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4.分党委(党总支)于2017年12月29日前,要将本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崔智勇;联系电话:62769336;

邮箱:zzhb@ctbu.edu.cn。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