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经个人申请,部门初审,2017年12月19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于2017年12月27-29日公示后,现将2018年学历教育计划予以公布。
请各获准报考的教职工认真备考,并在获得录取资格后,按照2017年12月19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的《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8〕6号)的规定,及时持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签订《送培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学历教育计划
人事处
2018年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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