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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资助评审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甘宇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7:09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20号)精神,市博管办拟建立博士后资助评审专家库。现面向全市征集博士后资助评审专家,有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基本条件

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推荐3-5名专家,应该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被推荐人应至少同时具备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有博士学位;

3﹒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

4﹒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核心成员;

5﹒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优先入选条件

    (一)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背景或有国内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专家优先。


(二)有三年以上博士后合作导师经历和完成三名博士后合作出站工作优先。

(三)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所在团队在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处于同行业、产业龙头地位的产业技术带头人优先。

(四)中青年专家应不少于本单位推荐专家的50%

三、具体推荐办法

(一)登录重庆市专技人才工作网,从“博士后工作”一栏中下载《博士后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填写后,315日前以“姓名+博士后项目评审专家”命名邮件和附件名发送到邮箱27610712@QQ.COM,联系电话:62768518。

(二)学校将根据市博管办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发展和候选人具体条件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市博管办将根据博士后资助评审需求,按一定数量规模建立评审专家库,每年按“超员配置、随机抽取”机制使用。本次推荐人选,市博管办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将另行通知,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特此通知

 

 

校博管办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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