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监察法》的通知

来源:纪委办、监察处   责任编辑:丁杨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5:11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渝委办【2018】34号《重庆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工作方案》、驻市教委纪检组《在高校开展<监察法>宣传的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我校开展学习宣传《监察法》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在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书记陈敏尔“认真抓好(监察法)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监察法》主题宣传,促进《监察法》师生皆知,推动形成师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学习宣传安排

(一)学习宣传《监察法》条文及相关解读

1.学习宣传重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

(3)监察制度的历史渊源,制定《监察法》的原因和目的,《监察法》的立法过程。

(4)《监察法》条文及相关解读。

2.学习宣传方式

(1)在学校网页开设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纪委办监察处、宣传部)

(2)发放《监察法》及释义读本。(纪委办监察处)

(3)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党校课程、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方式学习《监察法》条文及相关解读。(组织部、宣传部)

(4)对各二级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相关培训。(纪委办监察处)

(5)在学校、各二级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转载相关内容,适时刊登相关报道。(宣传部)

(6)在校园网及时刊播学习宣传《监察法》相关报道。(宣传部)

(7)在宣传橱窗、宣传公告栏等张贴写真宣传《监察法》条文、图文解读、知识问答等。(宣传部)

(8)组织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部、纪委办监察处)

(9)通过室内、户外LED屏在公共场所投放《监察法》主题宣传广告。(宣传部)

3.完成时限

5月—6月。

(二)宣传学习培训《监察法》情况

1.宣传重点

(1)将《监察法》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宣讲、党校课程、党支部组织生活等学习培训情况。

(2)《监察法》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开展的情况。

(3)广大师生在学习《监察法》后的态度、反响以及意见建议等。

2.宣传方式

在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页开设的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以图片(视频)新闻、工作动态、专题报道等方式及时报道学习培训情况。

3.完成时限

5月—12月。

(三)宣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监察法》有关情况

1.宣传重点

(1)全市留置第一案、市纪委监委留置第一案。

(2)我市各级纪委监委学习贯彻《监察法》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鲜活故事。

(3)转载“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留置)典型案例。

(4)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和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情况。

(5)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认真贯彻实施《监察法》过程中涌现的依法履职、敬业勤勉、业务突出的人物典型。

2.宣传方式

在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页开设的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专栏,以专题报道或转载等方式及时报道或转载。

3.完成时限

5月—12月。

三、相关要求

学校要加强对《监察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领导,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要与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工作。各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要做好周密安排,确保《监察法》宣传有亮点、出实效。二级单位要将开展《监察法》学习宣传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纪委办监察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苏治远 62769471

丁 杨 62769334

崔智勇 62769336

纪委办、监察处

宣传部

组织部

2018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七一” 党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推荐人选公示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