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甘宇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5:31  

校内各部门:

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的条件及名额:

基本条件:热爱学校,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教学优秀的青年教师5名

申报资格条件:2015年至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一等奖的主持人,或者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奖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者排名前七),或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或者市级质量工程项目(前三名主研),或者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前七名主研),或获得课堂教学质量等级奖二等奖及以上,或连续3年评教成绩在本学院排名前三的青年教师。

(二)科研突出的青年教师3名

申报资格条件:2017年主持获得国家级项目的青年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署名人(不含通讯作者)在A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

(三)访学成果突出的青年教师2名

申报资格条件:2017年,以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身份在境外访学六个月及以上,访学期间或访学后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在B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二、奖励办法

(一)获奖者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税前),在教师节表彰时颁奖。如获奖者在教师节时获得其他奖励,则不重复颁发奖金(就高颁发),之前已获得过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奖励的,此次不再重复奖励。

(二)申报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报三个奖励类别中的一类进行申报。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自身符合的申报条件,自主选择申报种类,如实填写《“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部门考核推荐。所在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三)职能部门择优推荐。职能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其中,教学优秀的青年教师由学校教务处和评估办提出拟获奖人员名单,科研突出的青年教师由科研处提出拟获奖人员名单,访学成果突出者由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拟获奖人员名单。

(四)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公示。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申报表》和《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申请名单汇总表》各1份,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以“萧丽玉+部门”发送至rsczjk@ctbu.edu.cn

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业绩水平的成果证明、论文著作等材料复印件1份,所有教学科研成果及奖励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6月30日。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和鼓励本部门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6月19日前报人事处专技科(厚德楼5011)。

联系电话:62768208

特此通知

附件:1.《“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申报表》

2.《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申请名单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我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表彰2018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