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9〕6号)关于“加大市属单位选派驻村干部力度”的要求,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从市属单位增派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9〕29号),根据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从我校选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数量及派驻区县
我校需选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3名,派往彭水县。
二、选派条件及待遇
1.选派人员须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
2.选派人员应为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干部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3.新选派第一书记驻村时间2年,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
4. 选派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在原单位的各项待遇与同类同级人员一致;按照《关于做好从市属单位增派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9〕29号)的文件精神,给予相应生活补助,安排交通、通信等补贴,并划拨专项工作经费。
三、工作要求
增派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市委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明确要求,是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把扶贫挂职作为干部培养、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自行报名。
学校党委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研究确定派驻人选,按程序要求进行报送。
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请于3月4日(星期一)上午10:30前填写《驻贫困村第一书记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zzhb@ctbu.edu.cn(单位推荐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到厚德楼4015办公室)。
联系人:蒋欣然 电话:62769625
附件:驻贫困村第一书记报名表
组织部 人事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