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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9日 17:38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南岸分局四公里派出所的要求,现将2019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填报《户口迁移申请书》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

2.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1日。

3.领取迁移证时间:2019年6月22日至24日。

二、户口迁移到重庆市以外的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附件1),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生本人将《户口迁移申请书》交到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如果本人原来已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出使用,应带上《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迁移申请书》一并交到保卫处。

3.学生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凭借《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到迁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即可。

三、户口迁移到重庆市内的办理程序

1.户口迁移到重庆市内的学生不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学生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后直接到迁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即可。

2.如果本人之前已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出未还的,须到保卫处注销借出手续,并办理领取手续。

四、委托他人办理要求

1.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的填写要求见附件2。

五、户口迁移地址登记注意事项

1.迁移回原籍的:原籍是城市居民户口的必须具体到门牌号,如XX区XX街道XX路XX小区XX栋XX号。

2.原籍是农业户口的,迁回原籍街镇上户,迁移地址必须具体到街镇。

3.迁移到单位的:直接写单位名称,或者单位门牌号。

4.迁移到人才市场的:请联系人才市场,确定上户地址。

5.登记时要求用正楷,字迹清楚,以免造成错误,给后期上户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保卫处提供的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名单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

2.按照规定时间填报有关资料。

3.借出户口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保卫处完善相关手续。

附件1:户口迁移申请书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各二级学院迁移户口学生名册

七、其他

1.本通知可以在校园网和保卫处网页上下载。

2.咨询电话:62768488,杨老师。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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