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壮丽70年·风正扬帆恰当时”系列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校纪委办公室面向全校组织开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欢迎大家积极踊跃报送作品。具体要求见市纪委通知。
报送作品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6日
联系人:文丽,62769372,邮箱:jiwei@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
关于开展“壮丽70年·风正扬帆恰当时”
系列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
今年是建国70周年,同时也是我委《党风廉政》杂志创刊30周年。为隆重庆祝纪念,进一步丰富拓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内容载体,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风气,结合全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市纪委监委宣传部拟在全市组织开展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及征文评选等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壮丽70年·风正扬帆恰当时
二、征集时间
2019年5月至9月
三、主办
主办:重庆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支持媒体:华龙网、第一眼、“风正巴渝”网、《党风廉政》杂志
四、活动内容
(一)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
1.作品类别及要求
专题类作品:要求以“顺”为核心,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念。反映体现党员干部优良作风的人物故事,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规家风、官德箴言等主题。时长不超过5分钟。
纪实类作品:要求用镜头记录生活,讲述身边与清正廉洁有关的故事。以小见大、饱含哲理,引人深思。时长不超过7分钟。
微电影作品:要求故事生动,结构完整,引人入胜,适合微电影的表现形式。时长不超过7分钟。
公益广告类作品:要求立意深刻,制作精良,具有感染力,传递崇廉尚廉的价值观。短而精,时长为5秒倍数,最长不超过30秒。
动漫类作品:要求形式丰富生动、内容兼具幽默讽刺、发人深省等特点。时长不超过3分钟。
2.作品格式
MP4或WMV视频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比特率不低于10M/秒,25帧速率。
3.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5月至9月上旬,通过“风正巴渝”微信网站、《党风廉政》杂志、华龙网、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相关地面频道推送活动作品征集信息。期间报送的作品,经筛选合格后,分期分批在“风正巴渝”微信网站推出。
第二阶段:展播投票。9月中旬,优选后的作品在“风正巴渝”微信网站、华龙网、第一眼进行展播投票。
第三阶段:评比表彰。9月下旬,组织专家学者和媒体界人士对投票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进行评比,并择机进行表彰。
第四阶段:成果运用。获奖作品在“风正巴渝”微信网站、华龙网、重庆电视台、各区县电视台、全市公共电子显示屏等循环展播,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送。制作光盘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放。
(二)摄影作品征集评选
1.作品类别
辉煌成就:主要反映建国70年来我市各行各业取得的伟大成绩,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新成就;
廉政集锦:以廉政文化为元素,包括廉政遗迹、廉政场景、工作镜头等;
巴渝风光:我市自然人文景观。
2.作品格式
JPG格式电子文件,大小不低于7M清晰度不低于300 DPl。
3.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5月至9月上旬,通过“风正巴渝”微信网站、《党风廉政》杂志、华龙网、第一眼以及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相关地面频道推送活动作品征集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征利的作品。
第二阶段:评比刊载。9月中旬至9月底,邀请专家评委,对参评作品进行评比,获奖作品10月起陆续在《党风廉政》杂志、“风正巴渝"网站刊载。
(三)征文评选
1.作品类别
文章以感想类、故事类为主。通过对建国70年来国家、地方及作者所在单位发展历程的所思所想,感受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成果;通过记述自己身边的廉洁故事,展示党的优良传统与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展现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2.作品要求
文章立意深远、言简意赅、文笔流畅,字数以3000字以内为宜。
3.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征集刊载。5月至9月,通过《党风廉政》杂志、“风正巴渝”微信网站推送征文活动信息,部分优秀征文从《党风廉政》2019年第六期开始刊载。
第二阶段:征文评比。9月底,邀请专家学者和媒体界人《党风廉政》作为评委,对优选后的作品进行评比。获奖名单在《党风廉政》刊载,获奖作品在“风正巴渝”微信网站推出。
五、奖项设置
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及征文评选活动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1、5、10名,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相关要求
1.参评作品可采用光盘方式报送市纪委监委(报送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重庆市纪委监委105办公室),也可用电子邮箱方式报送(电子邮箱:fclq@163.com)。参评微视频、摄影作品应同时填报《参评作品登记表及授权确认书》(可电子扫描),微视频应报送作品完整脚本。
2.本次作品只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摄影作品不得合成。市保证报送作品拥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的著作权行为,如由此引发的侵权纠纷由报送者自负。
3.本次征集作品均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报酬。
4.各区县报送微视频作品不少于1部,报送摄影作品及征文在1幅(篇)以上,5幅(篇)以内。
联系人(摄影、征文):罗建明 电话:63899737
联系人(微视频):高铭 电话:63897341
附件:参评作品登记表及授权确认书
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