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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17:42  

各分党委、党总支:

现将2019级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2019级新生党员都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不参加我校党组织的一切活动。

二、新生党员报到后,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分班级汇总新生党员信息,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19级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重庆市外转入的新生党员,需将本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密封件交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重庆市内转入的新生党员,因实行网上转移党组织关系,只需将本人的党员档案材料密封件交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未上交党员档案材料的新生党员,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查看该生的党员档案是否在其个人学籍档案袋中,若未发现党员档案材料,须及时与该生联系,并请该生原所在学校(党组织)务必在2019年10月11日前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三、填写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时,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所有新生党员情况进行认真登记,防止出现错漏。要仔细核实新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

四、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9月20日前将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和汇总的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交党委组织部(如党员档案未及时转入的,先暂交介绍信和基本情况登记表,待档案转入后交组织部审查)。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审查无误后返还各分党委(党总支),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保管档案材料,以加强对新生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

五、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转接。

1.重庆市外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须经原所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如县委、市委、直辖市的区委等)的党委组织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名称(抬头)填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由“原所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如县委、市委、直辖市的区委等)”去往“重庆工商大学”。

2.重庆市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由“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统一转入重庆工商大学所就读学院学生一支部(或学生支部),并在转接原因中写明“升学至XX学院XX专业”。

六、新生党员入校后,须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各分党委(党总支)应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加强对新生党员的考察教育,充分发挥新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新生预备党员考察期满后,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事宜,不能因为新生党员进校后考察期不长而擅自延长其预备期或不及时召开新生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七、为避免出现个别辅导员老师因不熟悉党务工作,收到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材料后放在一边不予办理的情况,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加强对辅导员老师的业务培训,确保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进行和新生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八、专升本学生党员请各学院汇总名单后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19级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指派专人于9月20日前将登记表和专升本学生党员档案交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九、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向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2769336)。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19级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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