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中层干部、五六级职员:
为了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14号)要求,学校对中层干部、五六级职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请中层干部、五六级职员将所持有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于2019年9月6日(星期五)前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厚德楼4015办公室)集中保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14号)要求,学校中层干部、五六级职员因私出国(境)应履行审批手续,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方可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有关手续。经学校党委批准同意因私出国(境)的中层干部、五六级职员,应按规定主动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学校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不交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领导干部,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