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帮助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学校党校将在9月举办2019年第二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现将专题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党校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9月27日-10月13日(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
博智楼7100报告厅
四、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最晚为2019年9月19日(含)。
2.报名方法。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参训学员名单(附件1),于9月20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厚德楼4014),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党校办公室邮箱(zzhb@ctbu.edu.cn)。
五、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3。
六、考核与评优
1.培训考核总成绩由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考勤情况、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占20%、考勤情况占10%、结业考试成绩占70%。
2.学员在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填写《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19年第二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2)。
3.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考试不及格或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
4.培训班结业时,根据学员总评成绩和现实表现,按参训学员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七、注意事项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核,要填写《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对象备案表》,报学校党委备案,同时要在12371系统发展对象栏目录入。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要求做好发展对象的备案工作和系统录入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党校办公室报送参训学员名单。报送的参训学员如不在学校党委的发展对象备案表和12371系统的发展对象名单中则不列入培训。
2.参训学员名单确定后,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发展对象认真自学参考资料的内容(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培训小组,培训小组要组织发展对象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附件5),引导他们在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接受教育、锤炼党性。每人至少撰写1篇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契机,对发展对象逐个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帮助其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对发展对象逐一谈心谈话,加强对入党动机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联系人:崔智勇;电话:62769336。
附件:
1.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19年第二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名册
2.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19年第二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3.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教学大纲
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学习参考资料
5.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实践活动登记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