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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7:05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9〕15号)和市委教育工委有关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 “双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全国知名高水平多科性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面向全校培养创建3-5个党建标杆学院、6-8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两年(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参加培育创建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分党委(党总支)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分党委(党总支)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来,分党委(党总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学院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培育创建“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参加培育创建的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本次“双创”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评估考核、验收巩固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19年9月-10月)

学校“双创”工作严格对标对表,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认真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按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五个到位”、党支部“七个有力”的标准逐项对照自身条件后开展申报工作。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专题研究“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党建标杆学院”项目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均可申报;“党建样板支部”项目每个分党委(党总支)择优申报1个。

各申报党组织认真填报《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3),于10月18日12:00前将申报书交至党委组织部(厚德楼40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zhb@ctb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评审,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入选名单。学校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条件等予以支持。

(二)创建达标(2019年11月—2020年10月)

入选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和《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建设期内,创建“党建标杆学院”,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较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评估考核(2020年10月)

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年度考核。跟踪评估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

(四)巩固验收(2020年11月—2021年10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1年10月前,党委组织部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联系人:崔智勇;联系电话:62769336;邮箱:zzhb@ctbu.edu.cn。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学院党组织)

           2.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党支部)

           3.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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