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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第二届(2019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评估办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1: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4号)文件有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工商大学第二届(2019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名额

(一)教师教学奖:共分为教学名师、教学标兵、教学新星三个层次,“教学名师”2名;“教学标兵”8名;“教学新星”5名。其中专职教师每届获奖比例不低于当届获奖总名额的70%。

(二)最佳人气奖:名额为参评教师10%的比例,每名奖励2000元。

二、参评范围和推荐名额

全职在我校每学年均承担了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含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若编制不在教学学院的其他岗位参评教师,参加其教学归属学院评选。

各教学学院(不含通识学院、创业学院)推荐提名名额为3名~5名,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提名名额为1名。

在名额上限内,可自行确定各层次奖项推荐提名名额,并必须在申报表上选择申报层次。符合评选条件的提名人可同时兼报上一层次奖项。

已获得“教学名师”、“教学新星”的教师不可再次申报同一奖项,所有已获奖教师均可申报上层次奖项。“教学标兵”获奖教师自最近一次获奖五年后方可再次申报“教学标兵”。

三、评选基本条件和主要依据

评选基本条件和主要依据参见《重庆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4号)。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评选程序包括学院考察提名、网上展示、学校初评、答辩复评、学校审定五个环节,评选程序要求与(重工商大〔2016〕104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见表1。

表1 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评选程序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1.学院考察 提名

10月23日前

学院开展推荐提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提名人选及其申报有关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不超过推荐提名名额上限人数提交学校评选办公室。

2.网上展示

答辩复评前

网上展示宣传参选教师材料和课堂教学录像,全校师生进行网络投票。按网络投票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最佳人气奖”。

3.学校初评

11月7日前

专家评委查看参评教师申报材料和课堂教学录像,进行测评评分,评选办公室汇总统计得分,从高到低,以不超出各层次奖项名额上限15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评人选名单。若参评教师得分<80分,则失去本次评选资格。

4.答辩复评

11月21日前

复评人进行现场PPT展示汇报,总时间为10分钟,主要包括(1)风采展示(3分钟);(2)现场说课(5分钟);(3)答辩(2分钟)。

结合初评、网评、现场汇报、说课、答辩情况,评委进行现场不记名投票,按得票率从高到低确定各层次奖项拟获奖人员名单。若得票率相同,则依序以专家评委得票率高、初评得分高、网评排名高、再次票决确定。若得票率低于50%,则失去本次评选资格。

5.学校审定

11月29日前

学校审定拟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六、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

(2)“教师教学奖”申报表(附件2);

(3)电子照片;

(4)佐证材料文档(PDF格式);

(5)课堂教学录像。

进入答辩复评环节的老师还需提交答辩PPT,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每份申报所有材料需整合在压缩包文件中,统一命名方式:XX学院+XX老师。由学院汇总后于10月23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gb@ctbu.edu.cn,同时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申报表和汇总表各一份提交到学校评选办公室(厚德楼8003,电话62768449)。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一)电子照片格式

电子照片为彩色2寸免冠正面照,大小为200KB以内。

(二)佐证材料文档

提交的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应按照申报表填报内容顺序分类建立目录(目录样式见附件3),并以图片形式依序罗列汇编,文档为pdf格式。

(三)课堂教学录像

课堂教学录像应为课堂教学实录,时长为20分钟左右,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

(四)答辩PPT

主要内容包括:(1)风采展示(师德师风展示、教学理念阐释、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及成果的典型事迹报告)(3分钟);(2)现场说课:承担教学任务的1门主要课程说课,内容含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信息技术应用、理念特色与教学创新)(5分钟)。

七、其他事项

教师教学奖是学校为了表彰教学投入大、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效显著的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教师教学奖的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1.各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师教学奖评选的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荐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核材料,开展好提名工作,推选出教学效果好,师生公认的教师参加评选,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院负责组织进行复核;学校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复核。

3.本着奖励优秀的原则,各奖项推荐和获奖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4.申报材料统计时点均截止为2019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第二届(2019年)“教师教学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2.重庆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奖”申报表

3.“教师教学奖”申报佐证材料(目录样式)

4.《重庆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4号)

  • 附件【附件1-附件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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