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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工商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社会科学处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0:37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工商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研究,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与资助标准

1、课题类别

本批专题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资助类别。

2、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3、课题待遇

本批立项项目纳入校级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立项项目承担人在科研考核、职称申报等方面享受校级科研项目承担者同等待遇。

二、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支持。

三、申请人条件

我校在职的教职工,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本项目资助。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四、有关要求

1、成果要求: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成果均须注明本课题资助(专著用书稿申请结题)。若成果经专家评审为“不合格”,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对于符合《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56号)第六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成果,可以申请免于鉴定。另,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核心基础上,选题申请并获得教育部项目立项资助的,也可申请免于鉴定。

2、时间要求:本次专题研究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不予延期,到期未完成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

五、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纸质材料

请各课题组按要求填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书》1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3份(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上张贴《申请书》封面)。

(二)网上申报

申请材料定稿后,申请人须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申报”栏中如实录入项目申报信息。申报系统将于11月22日开放。

项目申请单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对照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定稿逐一审核项目信息。所有项目审核无误后,在线打印《申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一览表》一式1份,签章后提交社科处。

(三)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提交社科处(厚德楼7007办公室)。

咨询电话:62769030

电子邮件:ctbukyc@126.com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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