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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0:00  

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市科技局通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5号)通知要求,现我校开展专家增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且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三。

二、注意事项

1、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由上级统一组织入库,无需推荐。

2、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3、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4、学校将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上报市科技局,科技局不接受专家本人直接报送。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星期一)前,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ctbukyckjk@126.com ,邮件和附件标题均请加注单位名称。

科技处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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