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0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社科处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1日 11:43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促进重庆市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20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根据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本年度只设重点课题选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课题类别

2020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通知另行发布。

2.重点课题必须依据《重点课题指南》,但不能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申报者根据研究专长和基础,选取不同视角和切入点进行研究。

3.一般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鼓励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鼓励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研究。

二、资助标准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对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8万元/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承担。

三、完成时限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边远地区因特殊情况也可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二)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课题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通过“重庆教研网”首页的“规划办”栏目,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填报。

请拟申报老师尽快登陆系统完成注册,以免错过申报。

五、申报时间

课题申请人于2020年4月10日内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材料。

请二级单位将申报人材料汇总后,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3份提交至社科处(厚德楼7007办),同时将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档发送到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

如遇申报系统问题,可联系申报系统联系人孙禹,联系电话:18996480963。

社科处联系电话:62769030,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

社科处

2020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0年“中国—澳大利亚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澳人选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