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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春季学期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0:55  

各位同学: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财发(渝教财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已缴纳的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退费依据

渝教财发〔2020〕18号文件规定:“高校、中小学校住宿费根据住宿学生的实际在校时间收取。学校应将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折算、以半月为单位计收,15天(含)以内的按半个月收取,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已收取的多余部分退还学生。”学校将根据该文件要求,计算已缴费学生退费金额。

二、住宿费退费对象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在校各年级已经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含留学生)。

三、住宿费退费计算方式

1.住宿费计算起算时间

第一批返校学生为4月29日-30日,按4月30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第二批返校学生为5月14日-15日,按5月15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第三批返校学生为5月19日-20日,按5月20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第四批返校学生为5月29日-30日,按5月30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2.住宿费计算截止时间

毕业年级截止时间计算到学校规定的6月24日(含)集中离校日止,非毕业年级计算到7月10日(含)学校规定的统一放假时间。

四、退费方式及时间

为避免疫情期间退费学生大量集聚带来的防疫风险,学校统一通过工商银行卡或建设银行卡打卡方式退费。为确保同学们及时收到学校退付的住宿费,请各位同学务必确认自己的工商银行卡或建设银行卡打卡可以正常使用,并登录财务信息平台更新自己的卡号、手机号码。操作方法:

(一)从财务处网站 “快捷服务”处登录“财务信息平台”(登录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学校门户登录一致),点击“财务系统”,左边银行信息“卡号维护”录入银行卡号,保存即可。

(二)关注重庆工商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业务导航菜单先用户绑定,再进行学生银行卡号维护。

(三)注意事项

1.只能是工行或者建行借记卡(不能是信用卡);

2.卡号中间不能有空格以及数字以外的其他任何字符;

3.一个卡号对应一个人,并且只能是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号。

4.毕业年级学生6月24日前完成退费,非毕业年级在7月10日前完成退费。

五、退费公示事项

各部门各学院应及时将学生住宿信息统计情况在有关网站或微信群或QQ群公示。

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致电相关部门。

财务处:尹老师,62768538;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冯老师,62769645;

研究生院/研工部:董老师,62768482;

国际合作交流处:刘老师,62769399。

重庆工商大学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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