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学校2021年春季开学后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独立设置的科研平台、依托各二级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
二、检查内容
《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如科研实验室安全制度、安全台账、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化学药品安全、废弃物处置等。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二级单位自查
时间:2021年2月26日-3月2日。
要求:各单位的科研实验室结合自身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期间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科研实验室自查情况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2日17:00前交至科研处(厚德楼7010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2769787。
2.学校检查
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5日。
要求: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对科研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
3.总结整改
经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后,学校将对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公布,同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学校组织复查,对于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四、其他说明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科研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