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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度报告的公示

来源:科研处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21: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2019〕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号)有关要求,现将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为科研处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厚德楼7011室),欢迎广大师生前来查阅。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材料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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