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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7:33  

各二级学院及2021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南岸分局四公里派出所的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登记时间:即日起至6月2日。

2.公安机关办理时间:6月3日至18日。

3.领取迁移证时间:6月22日至23日。

二、户口迁移到重庆市以外的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附件1),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生本人将《户口迁移申请书》交到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如果本人原来已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出使用,应带上《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迁移申请书》一并交到保卫处。

3.学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凭借《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到迁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即可。

三、户口迁移到重庆市以内的办理程序

1.户口迁移到重庆市内的学生不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学生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后直接到迁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即可。

2.如果本人之前已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出未还的,须到保卫处注销借出手续,并办理领取手续。

四、委托他人办理要求

1.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办理方式

1.急需迁移户口的,请学生本人到保卫处领取自己的常住户口页以后自行到四公里派出所办理。

2.不急于迁移户口的,学生自行到保卫处完善相关资料后,由保卫处安排专人到派出所统一办理以后,学生再到保卫处领取迁移手续。

六、登记户口迁移地址注意事项

1.迁移回原籍的:原籍是城市居民户口的必须具体到门牌号,如XXX区XXX街道XXX路XXX小区XXX栋XXX号。原籍是农业居民户口的,迁回原籍街镇上户,迁移地址必须具体到街镇。

2.迁移到单位的:直接写单位名称,或者单位门牌号。

3.迁移到人才市场的:请联系人才市场,确定上户地址。

4.登记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以免给后期上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七、要求

1.请各学院通过多种方式把本《通知》通知到所有毕业生。

2.按照规定时间填报有关资料。

3.借出户口页的学生必须在6月2日前还回所借户口页。

八、其他

1.根据最新规定,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把户口暂存在学校,时间为两年。请需要暂存户口的学生自行到保卫处完善相关手续;

2.本通知的附件可以在校园网和保卫处网页上下载;

3.咨询电话:62768488(杨老师);

4.四公里派出所地址:轻轨三号线六公里站。

特此通知

附件:

1.户口迁移申请书

2.委托书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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