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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提取公积金材料收取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处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5:51  

资产管理处房产科将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工作日)收取公积金资料,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及时提交资料。资料提交咨询电话:62768517,办公室地址校医院403室,联系人:胡老师。

另请各位老师注意2021年新规:

不论首次提取或者续提的均需要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 离异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

1.公贷需要填写个人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的正反面均需粘贴,提取配偶的需要附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组合贷需要填写个人申请表/婚姻证明(需要配偶18位身份证号码)提取配偶的需要附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商贷需要填写个人申请表/婚姻证明/正规银行近一年流水(需要配偶18位身份证号码)提取配偶的需要附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外地的全款购房除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外,还规定了必须提交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5.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提取,可以不用提交还款流水;但是纯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依然需要提交一年还款流水,如实在不清楚自己的贷款信息,请协同流水一起提交,以免造成提取失败;

6.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必须打印包含贷款号等信息的正规还款流水,普通还款流水公积金中心已不再接受,请老师们在各自贷款的银行咨询该银行所属的贷款中心,正规流水在贷款中心可以打印;

7.租房提取的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另下载租赁提取表格,见附件;

8.重庆市内全款购房提取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婚姻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购房合同代替。

首次提交资料的老师(包括换房提取的老师)要求如下:

一、原件+复印件(产权证、购买合同/契税完税发票/贷款抵押合同)

二、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需要有配偶18位身份证号码)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未婚单身申明,附件可以下载;

2.离异,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银行还贷流水(确认月还款额,必须附贷款账号)还贷一个月后会有还贷流水,勾出月供金额

四、其他所有资料需要原件+复印件

五、农村户口不再提取公积金

六、二手房(非首付)半年后才能提取

七、确保职工卡为I类储蓄卡并且已联名开通激活状态

八、关于两个贷款切换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公积金中心表示,在贷款没有结清之前,原则上来说是不能更换另一个贷款提取的。但现在也放宽了条款,前一个为商业贷款如需更换到另外一个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执行更换的。但反之,前一个公积金贷款没还清需要转到另外一个商业贷款提取,是无法办理的。

九、关于子女贷款买房父母能否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重庆市公积金中心规定,只要是贷款,不管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只能夫妻双方提取。全款购房才能是近亲属互相提取,而且房子所在地需与户籍在同一个地方才能取。

十、关于公积金提取时间的问题

学校为分流每次提取的人员,规定了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份的1-10号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同时重庆市公积金中心规定提取公积金每人每自然年只能提取一次,所以请老师们记下自己的提交时间,间隔一年或者以上才能再次提交资料。

十一、关于提取额度的问题

重庆公积金中心有一套审计系统,按照各位老师提交的材料,审核金额予以提取,都是有规定的。公积金中心给出的官方解释是现提取分三种情况:

1.全款购房:按照不超过房子全款的金额提取一次(一套房产仅能提取一次);

2.商业贷款:首付款发票日期不超过一年的提取,按照不超过首付款的金额提取;

3.公积金贷款及超过一年的商业贷款:此类贷款全部都是还多少钱,就提取多少钱。

请各位教职工不要尝试在APP或微信公众号申请自助提取,因为公积金在APP或微信公众号上自助提取,目前仅限于可以协查到婚姻关系的公积金贷款和满足条件的定额租房提取两种,还要求必须是开通了个人网络提取功能的才能提取成功,否则提取会出现问题,问题很难修正也暂时无法提交纸质申请,耽误提取时间。

因提交材料的人数较多,人流密集,请各位老师做好自我防护。提取申请表请各位老师在资产管理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另外首次提交资料的老师建议自备白色透明文件袋装好全套商业资料,递交的全套商业资料或者证件的老师请在收取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后或者6月30号之前来领回自己原件及证件,以免丢失,通知期内不来领取的证件,房产科将不负责保管,遗失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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